人民网杭州2009年5月14日电(江南 翁迪凯)今天下午,杭州市公安局公布了“5·7”飙车撞人案相关技术问题的鉴定报告情况,证实肇事车辆存在违法超速行为,该车发动机进排气系统等被改装或部分改装。
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说,公安交警部门于5月13日17点45分接到由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关于“5·7”交通肇事案相关技术问题的鉴定报告。据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认定肇事车在事发路段行车速度在每小时84.1公里至101.2公里范围内,且肇事车辆(浙A608Z0小型轿车)的发动机进排气系统、前照灯、悬挂、轮胎与轮辋、车身内部等,已在原车型的基础上被改装或部分改装。
5月7日晚8点30分左右,杭州市区文二西路一居民区门口的斑马线上,25岁的杭州市民谭卓被一辆飞驶而过的三菱跑车撞死。由于这场车祸发生在市区,目击者众多,惨剧发生后,社会舆论反响强烈。而警方8日下午通报该事故时,初步判断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每小时70公里左右的说法,与目击者“受害者被撞飞数米高、20多米远”的描述反差较大,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
据了解,接受杭州市公安局委托的浙江蓝箭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事务所从吉林、上海、浙江等地聘请了汽车、内燃机、机械等专业领域的专家、教授组成鉴定小组,在对文二西路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验,采集相关技术数据,对肇事车辆开展检验、检测后得出这一结论。
公安交警部门表示,接到鉴定机构鉴定报告后,立即送达事故双方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