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警惕“黑马股”“原始股”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7日02:08  每日新报

  随着新一轮股票行情上涨,股票发行和流通市场日益活跃,非法发行、经营证券业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也在本市死灰复燃。本市证监、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先后查处了12起包括网上推荐“黑马股”在内的非法证券活动,证监部门提醒市民提防投资陷阱,不要轻信网站关于所谓“黑马股”推荐以及不法人员兜售的未上市“原始股”,一旦发现非法证券活动,市民可以直接举报。

  虚拟号码“绑定”上当股民

  今年2月,股民老马在网上被某股票投资理财公司的宣传所打动,按照公司要求,他向指定账户汇出15000.1元的会费后,双方通过传真签订了服务合同,约定老马成为该公司涨停板会员,公司承诺10个交易日内所推荐的股票能拿到60%的利润。此后,公司又提出交纳保密费。老马转存了39900元。当他要求推荐股票时,对方又以拉升股票需要成本为理由,要求交纳操盘费。马某再次汇出19950元。交钱后,公司的人称时机不成熟,等几天再说。

  两三天后,老马再联系对方时,发现电话已经打不通了。证监部门接到老马报案后随即展开调查,原来网站上所留的河西区地址根本没有该公司,工商部门也没有该公司的登记,网站提供的区号为022的固定电话实际是通信公司的虚拟号码,绑定外呼手机号则是海口市和温州市的号段。网站上提供的几个银行账户开户行不在天津,开户人使用的是假身份证。除了老马在5天时间里,共有7笔资金共计94252.21元汇至这家公司账户,资金到账后即被提现。从银行账户开立到网站关闭、电话停机,整个过程仅仅1个月的时间。

  多种途径设高收益陷阱

  在绝大多数非法证券活动中,不法分子经常通过电话、短信、QQ、互联网站或网络博客等途径进行宣传,诱骗投资者购买所谓“原始股”。鼓吹公司即将在国内或国外上市,此时投资能带来高收益。另外一些不法机构或个人则通过推荐所谓“黑马股”非法从事证券活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活动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证监会的联合文件规定:如果非法证券活动构成犯罪,被害人应当通过公安、司法机关刑事追赃程序追偿。如果仅是一般违法行为,当事人符合民诉法规定起诉条件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发现非法证券活动应举报

  证券监管部门提醒,进行股票投资应通过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机构进行。市民切不可听信“原始股”、“即将在境内外上市”等投资宣传,以及网上提供“黑马股”投资咨询。

  此外,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如果应聘到投资咨询类、产权类等公司工作时,应当注意公司的性质和业务范围,防止因从事非法证券活动触犯国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非法证券活动的线索,都可以向证券监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22-23136873,举报电子邮箱tsrb@csrc.gov.cn。如果非法证券活动已涉嫌违法犯罪,也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新报记者 宫伟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