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益)“吕哥,你不是说,你的防护栏是专利产品,国内只有你一家生产吗?可我在吉林市怎么发现也有人生产?”去年年末,吕洪君的朋友杨某说。
“怎么,我的专利被仿制了?”吕洪君来到杨某说的那个厂家,一看,可不是,生产的正是和自己发明的一模一样的防盗护栏。另外,在街头,他还看到和自己厂子做得一模一样的宣传页,连图片背景都是一样的。
曾因家里被盗,花费四年时间研制出的“带锁具可拆卸窗户防盗护栏”,刚上市一年多,就被仿制,专利人吕洪君经过艰难的索证,最后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日前,该案宣判。
原来是自己的客户仿造
经调查,吕洪君发现侵权者之一竟是自己的客户李某。
原来,李某也在长春市做纱窗生意,经常来订购吕洪君的防护栏。2008年3月,李某的姐夫赵某也来找过吕洪君,称自己也要生产该“锁具防盗护栏”,希望吕洪君告诉他怎么进行配件、怎么制作。
吕洪君说:“这是我的专利产品,你要生产就侵犯我的权利。”“什么专利不专利,谁搞到配件就是谁的产品。”赵某说。
原以为事情至此就了结了,可是没想到赵某和李某还真开始仿制了。
吕洪君很生气,开始四处索证,2009年3月将赵某、李某告上法庭。
日前,经法庭确认,判决吕洪君胜诉。要求被告赵某、李某停止侵犯原告吕洪君享有的“带锁具可拆卸窗户防盗护栏”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
被告赔偿原告吕洪君人民币3万元,承担2900元诉讼费。
我省30%以上专利被侵权
据吉林省科技信息所李云彪所长介绍,吉林省现有1.5万项专利,被侵权者占4600多件,侵权率达30%以上。然而专利发明人因为致力于发明,花费大量财力,多经济较为困难,为此李云彪呼吁,建立一个“专利技术维权中心”,帮助专利人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