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6日讯 (记者 黄堃)根据太原市燃气管网建设情况,近日物价部门审定了太原市燃气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新的收费标准从6月1日开始执行。(详见下表)
目前,太原市执行的燃气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是2006年由省物价局核定的,新的项目和标准在此基础上制定。燃气设施的管理和维修由燃气销售企业负责组织实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应用户委托,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单位从事安装、维修业务收取的费用,其标准由安装、维修单位自定,报太原市物价局备案。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单位应当取得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