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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来秦人员要报告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8日03:21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栾云鹏 贾俊秋)目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全球不断扩散蔓延。为了切实做好秦市的防控工作,严防疫情传入,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日前秦市政府紧急发出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境外来秦人员报告登记制度。

  根据通知,凡在重点疫情国家和地区出差、旅游、探亲、工作、学习和生活,已来(返)秦或将要来(返)秦市的中国籍人员,以及将要来秦市访问、考察、旅游、学习、交流、工作的重点疫情国家和地区的人员,均要进行报告登记。全市所有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向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来秦人员及家属为责任报告人。报告内容包括:来秦人员国籍、姓名、性别、年龄、境外居住地、所乘交通工具、来秦事由、行程安排、居住地、联系方式等。对预知来秦人员,要至少提前3天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对临时来秦人员,要立即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其中,外事部门要做好涉疫国家和地区人员因公出访邀请申报工作;旅游部门要做好各旅行社、星级宾馆境外来秦人员报告工作;公安部门要做好境外来秦人员和散居在社会的境外人员报告工作;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做好通过口岸的境外人员报告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全市各县(区)、开发区所辖部门、单位和个人要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各县(区)、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报告进行及时汇总后,要于上午11时、下午16时前,分两次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特殊情况要立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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