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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四川圆点电业有限公司等1161家企业未在责令期限内到我局接受年检,现予以公告。上述未年检企业名单见成都市永兴巷15号四川省工商局直属分局三楼公告栏,或登陆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www.scaic.gov.cn/查询。

  请上述企业自此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成都市永兴巷15号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分局接受处理、办理年度检验。超过60日未办理年检的,我局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二00九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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