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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上高速路可先消费后缴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8日07:0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王昭玮)记者昨天从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我省高速公路收费“三秦通”记账卡于日前正式发售,持卡司机通行高速公路可以先消费,后缴费。该卡作为高速公路非现金收费业务的一种新方式,可减少司机携带大量现金出行,更加方便了公众便捷、安全出行。

  据了解,记账卡消费实行“先消费,后缴费”的模式,主要针对大型运输企业、有较高信誉度的行政、事业单位用户发行。记账卡按旬或月结算通行费,用户需在每旬或每月5个工作日前结清上旬或上月费用,取得通行费票据。用户可通过www.sx12122.com查询上旬或上月需结算费用清单,也可查询前6个月记账卡消费信息或打印通行费发票。为保证用卡安全,记账卡实行车卡绑定方式,即一车一卡,卡内记录车辆车牌号等信息,非合法用户不能够使用。同时,卡内设置日最大消费限额,保证意外情况下用户账户的安全。对已挂失的、恶意伪造的、欠费的记账卡等实行黑名单管理,在车道将不能使用。

  据悉,我省高速公路非现金收费系统从今年初运行以来,已累计发行高速公路非现金缴费卡1987张,持卡缴费车辆即将突破2000台。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还在陕北片区设立了三个“三秦通”办理网点,建行陕西分行也在陕北片区新增14个“三秦通”办理网点,方便车主办卡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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