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游乐场里颠一会女孩腰椎骨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8日07:06  南京晨报

  晨报讯 本是开开心心在游乐场享受快乐时光,怎料几分钟颠簸过后,竟发生了腰椎骨折的事故,伤者是一名20多岁的女孩子,她认为这绝非意外,于是跟公园管理方及游乐项目经营者打起了官司。

  旋转颠簸几分钟女孩腰椎骨折

  2008年4月下旬的一天,吴冰等5个年轻人来到南京江北的一家公园游玩。公园里有游乐场,“走,咱们也去玩那个‘大陀螺’”,大家一致赞同。所谓的“大陀螺”,是一个叫作“快乐迪斯科”的游乐项目,游客进入座位后,随着亢奋的音乐而疾上疾下,旋转颠簸中不时传出尖叫声。

  5人买票进场,谁料,几分钟的尖叫后,吴冰摔倒受伤,送医院诊断为腰椎骨折。由于伤情严重,当晚,她被转送到另一家三甲医院,接受手术治疗,此后恢复良好,20天后出院。吴冰还只是一个20多岁的女孩子,她不知道,这一次的腰椎骨折会对将来的生活造成怎样的影响!“但对方(游乐项目经营者)除了支付医疗费以外,其他的赔偿就一律免谈了”,为此,吴冰到浦口区法院起诉,理由为“该项目颠簸时间太长且无保护措施”,向公园管理方及项目经营者索赔医疗费50369.93元、护理费4800元、辅助工具费286元、精神抚慰金15000元、后期治疗费10000元等损失。

  项目经营样样守规责任游客自负

  “吴小姐是我们游乐场里第一个受伤的游客,她的受伤应由其本人负责”,项目经营者辩解说,通常,随着“大陀螺”疾上疾下旋转的惯性,游客的身体将始终处于一个舒服的状态,吴冰之所以腰椎骨折,一定是她在此过程中,和同伴哄闹嬉戏,她的扶手碰到了身旁的同伴,产生了相反的力道,而导致意外发生。

  庭审中,项目经营者还出具了一系列的证明,包括游乐园营业执照、“快乐迪斯科”项目经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所检验的合格证书、项目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游玩现场及门票背面所发布的游客须知。“其实,我们已经仁至义尽了,我们为吴小姐支付了住院期间的医疗费49399元,也另给付了她2000元”,项目经营者称。另一被告公园管理方没有出庭应诉。

  游客诉请一审被驳回

  浦口区法院认为:该游乐项目的经营者主体合法、项目安全性合格,同时经营者已尽到了充分的告知及注意义务。吴冰没有证据证实,“快乐迪斯科”项目的操作者违反规定进行操作,与其一起游玩的其他游客在乘坐过程中身体没有受到伤害,证明了经营者在此项目中并无过错。故吴冰称“由于该项目无保护措施,导致自己因颠簸时间过长而摔倒受伤”,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一审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作者:浦文 束宇/来源:南京晨报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