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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出台18项措施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企业家“手把手”教学子创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8日07:18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郭波

  本报东营5月17日讯高校毕业生在东营经济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及各市属创业园从事科技创业的,给予不低于2万元的无偿项目资助;选聘一批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的企业家或专家学者,组成创业导师团队,对创业毕业生开展“一对一”的创业咨询和跟踪指导服务……近日,东营市出台了18项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

  东营市出台的18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的措施具体包括:登记失业的毕业生自主创业时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5万元以下的小额担保贷款,两人及以上团队创业的可放宽到20万元。其中,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同级财政据实全额贴息。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可由相关部门确定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

  到2010年,东营市重点扶持和培育2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园或孵化基地,每个县区至少建立1个市级创业园或孵化基地。高校毕业生在东营经济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以及各市属创业园从事科技创业的,给予不低于2万元的无偿项目资助。对到黄河三角洲青年创业基地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基地可采取参股的形式支持企业发展,也可以以贴息、担保等形式提供融资支持。

  东营市还决定放宽大学生创业的市场准入,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出资1元即可申报;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首次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免除前置审批的各项费用。

  为确保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东营市开始实施“创业导师行动计划”,选聘一批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的企业家或专家学者,组成创业导师团队,开展“一对一”的创业咨询和跟踪指导服务;同时对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合格6个月内实现创业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经创业培训成功创业,并与招用的已登记失业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创业人员,从就业资金中按每个岗位500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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