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张焜
□通讯员贺超李德波
本报潍坊5月17日讯家住临朐的小王和刘某本是一对要好的同学,却因争夺女友动了手,结果小王受了重伤。近日,涉嫌故意伤害潜逃在外的逃犯刘某被刑事拘留。
2008年9月份的一天晚上,临朐县公安局某镇民警接到报警,辖区内村民小王被打伤。民警赶到现场后,通过小王女朋友李某了解到,打人者就是与小王同村的刘某,民警立即赶到刘某住处,发现其已不见踪影。经医院紧急抢救,小王虽已脱离生命危险,但脾脏被摘除,构成重伤。
此后,多次排查蹲守都没有刘某的消息,警方将其列为逃犯上网追逃。
2009年5月8日,民警通过线索在青岛找到了刘某。经审查,刘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2008年,在临朐一家工厂工作的李某将刘某和男朋友小王介绍到该厂工作,但小王在工作一段时间后离开了。刘某便负责接送同学的女友李某,时间一长有了感情,开始趁机对李某展开追求,因此与小王产生矛盾,在一次争执时,刘某随手拿起家中的一根铁棍击打小王腰部和腿部,见李某报警后慌忙逃窜。潜逃近一年间,刘某在外地打过零工、摆过地摊,最后到了青岛赶大集卖衣服,一直不敢返回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