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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坝法庭开庭 法官教育被告赡养老母

  本报讯(黎亚飞记者李罡)窗棂上国徽高悬,着装整齐的法官端坐在国徽之下,十多条长凳上,挤满了前来旁听的群众。近日,达州市达县麻柳法庭的法官们,在达县檀木乡一个农家小院内,公开审理了该乡七旬老人陈善玉诉子女赡养案。

  该案原告陈善玉,系檀木乡阳家坪村

  人,现年71岁,下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均已成家。多年来,陈善玉和媳妇蒋某关系一直不和,随着两年前儿子王某外出打工,婆媳关系就变得更加紧张,老人不但吃不饱饭,还经常挨打挨骂。更为恶劣的是,蒋某最后还把房门上锁,将婆婆逐出家门,无奈之下老人只得和幺女儿同住,但幺女儿家境

  也不太好。后来虽经村干部多次调解,但婆媳关系并无改善,老人一直有家难归。今年3月,陈善玉一纸诉状,将子女告上法庭。

  达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院领导高度重视,但开庭时间到了,原、被告却无一人到庭。考虑到原告年老体弱,同时为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决定由麻柳镇法庭对该案就

  地开庭,巡回审理。庭长刘国专和另两名法官来到陈善玉的居住地,获悉老人不在家,而另三名被告也分散居住,法官们翻山越岭,花了整整一上午时间,才将原、被告找齐。开庭审理时,许多邻居赶来旁听。经过两小时的宣传和审理,3名被告受到教育,当场达成赡养母亲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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