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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提级审理 起诉罪名成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8日16:0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5月18日消息(记者孟海)据中国之声15时45分报道,备受关注的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又有新进展,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昨天以“强迫卖淫罪”和“涉嫌嫖宿幼女罪”对8名被告提起公诉。详细情况连线中央台记者孟海:

  中国之声:我们知道这起案件原来由习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习水县法院审理的。那现在为什么会改由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遵义市人民法院审理?提级审理的原因是什么?

  记者:提级审理的根本原因是案件的定性发生了变化:此案原由习水县检察院以被告人袁荣会等8人涉嫌介绍、容留卖淫罪及嫖宿幼女罪,分别向习水县法院提起公诉。4月8日,习水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因案件证据和事实发生变化,习水县检察院于4月21日依法将全案撤回补充侦查。

  经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习水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袁荣会强迫幼女卖淫,已涉嫌强迫卖淫罪,情节特别严重,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案件应由中级法院管辖,故将全案报送遵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遵义市检察院认为,提级审理是适当的。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之声:习水县检察院对被告人袁荣会和被告人冯支洋等7人是分别提起公诉,这一次遵义市检察院是并案处理,原因是什么?

  记者:遵义市检察院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查明袁荣会的犯罪行为构成强迫卖淫罪,其犯罪行为与冯支洋等7名被告人的行为在证据和事实上有关联,因此,应当将袁荣会强迫卖淫犯罪,冯支洋等7人嫖宿幼女犯罪并案处理。

  中国之声:目前,习水县当地干部群众对这一案件有什么样反映?

  记者:应该说,近一个月来,习水县司法机关经受了极大的舆论压力。这种压力不仅来自于媒体和网络,也来自当地的干部群众。记者多次与当地干部有过交流,也曾参加过当地组织部门召开的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会议。普遍对习水县法院对案件不公开审理,表示质疑,认为这一案件受到全国的高度关注,审理过程应该公开。希望在提级审理后,公开审理能够达成。对这一问题,遵义市检察院表示,具体开庭审理的时间还没有确定,不过,开庭时,检方会尽可能给群众满意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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