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没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和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
新快报讯(记者 李国辉 通讯员 陈毅恩)广州市荣获“2005—2008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称号!这是昨日从北京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传来的喜讯。
这是继2005年获得“2001—2004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后,广州市第二次获得全国综治工作最高荣誉。
越秀区委政法委员会同时荣获“2005—2008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称号。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等出席了广州市分会场会议。
据介绍,2005年至2008年4年来,广州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继续取得显著成效,在组建便衣队伍、“禁摩”等一系列举措下,广州的刑事案件连年下降,立案数分别为105364宗、94775宗、79780宗及68699宗,同比分别下降5.7%、10.1%、15.8%、13.9%,2008年比2004年下降39%;四年来,没有发生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治安、安全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事件,以及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