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被劫杀女主管未签合同引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9日01:57  新京报

  ■ “保洁员劫杀女主管”追踪

  本报讯 (记者张汉宇 周晓东)恒基中心一名男保洁员因工作琐事将女主管刺死后自杀身亡(本报5月5日曾报道),因为女主管所在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上“三险一金”。昨日,女主管的家人赶至恒基中心,向女主管生前所在的北京方胜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方胜公司)讨说法。

  家属 母亲尚不知女儿离世

  昨日上午8时30分许,女主管孙燕的弟弟及两个姐姐来到恒基中心南门外,拉起讨要说法的横幅,遭到保安阻拦。

  女主管弟弟孙先生说,被杀的是其四姐。出事后他就和二姐、三姐及四姐的女儿纷纷从外地赶到北京。

  “老母亲70多岁了,我们不敢将我姐死亡的消息告诉她。”孙先生说,他们只告诉母亲四姐现在北京生病了,他们几个来北京探亲,看看四姐。他同时称,23岁的外甥女来京得知母亲被杀的消息后,精神状况极度不好。

  孙先生说,上周五,方胜公司的一名领导说,其姐姐的死亡不能算工伤,公司只能对死者给予五六万元的抚恤金。

  “上班时间在单位死亡还不能算工伤?”孙先生对此表示不满,他说姐姐在公司供职七年,自己曾向方胜公司索要其姐姐在公司的劳动合同,但被告知并未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也没有“三险一金”。

  公司 签合同比较麻烦

  对于家属说法,方胜 公司执行经理邓先生承认女主管确实没有劳动合同。他说包括女主管在内的其他员工也没有劳动合同,更没有“三险一金”。“这个行业人员流动性大,签合同比较麻烦。”他说,公司员工流动性大,如签署劳动合同,就要扣除员工的“三险一金”,“本来工资就不高,再扣些保险费用,很多员工就不愿签合同。”邓表示,公司想给死者家属五六万抚恤金。

  昨日,方胜公司广州总部一名黄姓经理称,上周五曾与被害者就善后事宜进行协商,家属方面因赔偿数额问题,不同意再进行协商,并表示将走法律程序。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