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本报讯 已经在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以下简称“三区”)所属的中学办理学籍,却违规到泉州外国语中学、泉州实验中学借读的初中生,需在5月31日前回到原学籍学校就读。
昨日,泉州市教育局下达通知,要求“三区”教育局及市直有关中学,要从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大局出发,从维护更广大学生的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妥善处理上述市直两所民办中学未办理学籍学生的就学及升学问题的有关规定(详见5月7日、8日、13日相关报道)。
据了解,目前仍有部分在上述市直两所民办中学就读的学生,违规将学籍寄在“三区”所属的中学。对此,泉州市教育局要求“三区”教育局,应于5月31日前,对辖区内各中学2007级、2008级初中学生的学籍进行认真核对。严格禁止已经在“三区”中学办理学籍的初中生,违规到市直两所民办中学借读,违规借读的学生必须在5月31日前回到原学籍学校就读。
通知称,“三区”教育局应将有关的要求,及时传达到各初中校(包括完全中学初中部)。如果因为替违规到市直两所民办中学借读的学生办理学籍,在高中招生时引发稳定问题,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负全部责任。
接下来,泉州市教育局将对这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违规行为经核实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学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