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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单位被要求补栽57棵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9日02:44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高建平) 16日,有市民向城管部门举报:有人大白天在原自行车二厂的院子内伐树。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伐树单位办了相关手续。而按照“移栽、砍伐一棵树应补栽3棵”的相关规定,申请单位需要于2011年5月1日前补栽57棵树。

  16日下午,记者在伐树现场看到,几个人正将锯为几截的树干,往一辆卡车上吊。从树桩上的年轮判断,大树约有30年的树龄。现场遗留的泡桐树桩一共有6个。负责伐树的姚忠娃出示了《西安市新城区城市建设绿化审批表》,表示“批准伐6棵树,谁都不敢多伐一棵”。树高七八米,为便于运输,都截成好几截。

  根据《审批表》,申请单位是陕西省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筹建处,项目范围内共计有树木19株,其中国槐2株、泡桐6株、杨树11株,“同意泡桐6株伐除,其余移栽。”《审批表》后还附有申请单位“承诺书”:按照有关规定,2011年5月1日前,申请单位将补栽树木57株。

  现场勘察人许振国表示,申请经过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在西安市市容园林局备案,就标志着伐树手续完备了。但条例规定,移栽、砍伐一棵树应补栽3棵,因此要求申请单位补栽57棵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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