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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13名密切接触者都解除隔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9日03:42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刘红、赵强)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的13名与四川确诊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目前全部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据介绍,四川确诊病例发生后,我省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外事、公安等部门累计对32名乘坐NW029和AC029航班的我省密切接触者进行了追踪排查,累计对13人实施了隔离医学观察。其间,13人身体状况良好,时至今日未出现感冒、发烧等流感相关症状,因此省卫生厅宣布解除对13人的隔离观察。

  另悉,为确保我省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省卫生厅近日组织4个督导组,对全省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本次共督导检查了11个设区市以及华北石油、中石油管道局的13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46家医疗机构、13所学校、13所托幼机构、13家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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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出台判定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新标准

  本报讯(记者刘红)省卫生厅日前出台《河北省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方案(试行)》,阐明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判定标准及管理手段,以防止疫情的进一步传播、扩散,全面做好防控工作。

  ■要考虑病例是否在传染期

  甲型H1N1流感的传染期是自病人出现症状前1天至发病后7天,或至病例症状消失后24小时。甲型H1N1流感的潜伏期为1-7天。

  据此,方案指出,密切接触者是指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情况下接触传染期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群。在判定密切接触者、分析其感染发病的可能性时,要综合考虑与病例接触时,病例是否处于传染期、病例的临床表现、与病例的接触方式、接触时所采取的防护措施,以及暴露于病例污染的环境和物体的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以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部门联动追查密切接触者

  一旦确定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对象后,各地卫生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追查病人的所有密切接触者;涉及跨区域的密切接触者,可通知有关省份协助追查。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和调查。对涉及外籍密切接触者的有关情况,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向当地外事部门报告并向卫生部通报。

  ■对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观察

  在该病的流行初期、流行高峰或流行后不同阶段,方案要求对密切接触者实施不同的管理。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指定场所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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