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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困难企业可享三选一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9日04:04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黄艳)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广州市困难企业认定及享受相关补贴操作指引》已经制定。申请认定为“困难企业”的企业,可以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三项补贴中的一项补贴。

  据规定,申请认定“困难企业”的,必须是2008年10月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服装、制鞋、纺织、玩具、印刷、包装、电子元件、家用电器、五金塑料、家具加工等行业中的市、区(县级市)参保企业,以及失业保险关系在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省属、中央驻穗参保企业。此外,申请认定的企业必须同时符合2009年2月与2008年9月在职员工总人数相比,净裁员人数未达到在职员工参保总人数的25%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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