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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拾金不昧” 真“持刀抢劫”

  昨日,一起以归还钱包为由,将失主约出来见面并实施抢劫的案件在广汉市人民检察院正式进入起诉阶段,涉嫌抢劫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广汉市公安局依法逮捕。

  2008年12月22日晚上8点,从成都到广汉参观三星堆博物馆的孙某某不慎将钱包丢了,他迅速挂失了钱包内的几张银行卡。当晚10点,孙某某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在出租车上捡到其钱包,欲将钱包归还,约他见面。10分钟后,孙某某与20岁左右的周某某、赵某、郭某见面,他们表示可以物归原主,希望孙某某能给点好处费。

  由于身上没钱,孙某某便给广汉的一位朋友打电话借了200元钱,将100元作为三人的感谢费。周某某嫌钱少,与孙某某发生争执,赵某和郭某在一旁附和。孙某某见情况不对,趁对方不注意跑回下榻酒店,周某某等人紧随其后。在酒店里,周某某拿出随身携带的猎刀拦下正在开门的孙某某,随后与赵某、郭某一同强行进入孙某某的房间,并在房间内对孙某某实施了暴力抢劫,共抢得现金500元、价值2100元的手机一部。

  第二天,孙某某在朋友的陪伴下来到广汉市公安局金雁派出所报案。通过2个多月的蹲点埋伏,犯罪嫌疑人赵某、郭某于3月27日在一间出租屋内被抓获,另一名嫌疑人周某某于4月10日在一酒店房间内被抓获。(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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