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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共10万元的“好处费”,邛崃市林业局原局长易孟儒、副局长陈晓英及原绿化造林办公室主任杨大福利用职务之便,将邛崃市已造好但未向国家申报过的林地作为公益林建设项目向国家申报,造成国家财产损失416万。昨日记者获悉,由邛崃检察院侦查并起诉的邛崃市林业局职务犯罪窝案经法院审理后一审宣判,3人被判有期徒刑10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向上述人员行贿的被告人四川乐山市绿之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周开君、黄泽荣,则分别以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10个月。
邛剑 本报记者 董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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