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四川邛崃林业局职务犯罪窝案宣判 原局长判10年

  为了共10万元的“好处费”,邛崃市林业局原局长易孟儒、副局长陈晓英及原绿化造林办公室主任杨大福利用职务之便,将邛崃市已造好但未向国家申报过的林地作为公益林建设项目向国家申报,造成国家财产损失416万。昨日记者获悉,由邛崃检察院侦查并起诉的邛崃市林业局职务犯罪窝案经法院审理后一审宣判,3人被判有期徒刑10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向上述人员行贿的被告人四川乐山市绿之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周开君、黄泽荣,则分别以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10个月。

  邛剑 本报记者 董馨


Powered By Google

更多关于 职务 犯罪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