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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路费取消“份钱”未核减 出管处着手调查

  昨日上午,通用出租车公司部分驾驶员向市交委出管处反映,养路费取消后,通用出租车公司至今仍未按相关规定核减承包费。目前,出管处企业管理科已着手调查此事。

  据的哥朱师傅称,今年1月1日起,公路养路费取消,大部分出租车公司已按规定核减了承包费(俗称“份钱”)。但在通用出租车公司,只有16辆车按时核减了“份钱”,另外约80辆出租车至今未核减。

  对此,通用出租车公司负责人李某称,公司和驾驶员签订的合同有4个版本。签订老版合同的16辆出租车,已按规定核减“份钱”。未核减“份钱”的的哥的姐,签订的是新制定的3种合同版本。这3种版本的合同,有一部分明确约定,税费减免后承包费不相应增减。其中朱师傅等人签订的合同中约定,若遇国家及有关部门增加或减少税收,承包费做相应增减。“合同上说的是‘税收增减’,养路费是‘费’不是‘税’。”李某说。

  昨日中午,市交委出管处企业管理科相关人员介入调查。出管处相关科室负责人称,公路养路费取消后,出管处已及时向全市出租车公司发文,要求各公司按规定核减承包费。其中涉及到出管处此前收缴的养路费,已按相关规定及程序及时退还给了出租车公司。对于李某“养路费是‘费’不是‘税’”的解释,该负责人称是在“咬文嚼字”。目前,出管处正收集证据,将提交执法部门处理。本报记者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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