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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药厂员工被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利用给公司煤炭取样和输送的工作之便,一家制药公司10名前工作人员(一人在逃),在收受5家煤矿及相关企业的贿赂款多达75万元之后,将劣质煤按优质煤计算,造成制药公司经济损失上百万元。

  昨日上午,彭州市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检察机关指控9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被告人之一的赵阳波曾经是联邦制药(成都)有限公司的工人,他所在的机械班共有7名员工。机械班承担的是为药厂所需煤炭机械取样的工作。从2006年5月至2008年2月,赵阳波等人先后收受自贡某贸易公司业务员王某的贿赂25万余元,当自贡某贸易公司的煤炭送到该药厂后,机械班的员工按照指定的位置,“多铲好煤、不铲差煤”,取样以确定该批煤炭的发热量。这样一来,贸易公司就能按照发热量得到更多的销售利益。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赵阳波等7人先后收受5家煤矿及相关企业的贿赂共计71万元,部分贿赂款7人按照平均分配原则进行分赃。

  警方调查了解到,输煤班的3名班长也都接受了2家送煤公司的4万元贿赂,在输送煤炭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其中一人在逃,另外2名输煤班班长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站在了被告席上。

  本报记者 蔡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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