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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笔记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9日04:35  都市快报

  

法庭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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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严静的

  【周二】

  2009年5月12日上午 晴 余杭区检察院

  【周三】

  2009年5月13日上午 晴 桐庐法院

  【周四】

  2009年5月14日上午 晴 萧山区法院

  【周四】

  2009年5月14日下午 晴 萧山区法院

  【周五】

  2009年5月15日上午 晴 萧山区法院

  偷小偷的东西也是偷

  田某,33岁,湖北人,在余杭打工,有盗窃前科。

  2008年7月7日凌晨,田和几个朋友租了辆面包车,在余杭经济开发区乱逛。他后来交代,当时就是想找机会偷点东西。

  他们开车路过一个食品厂仓库,看到外面停了一辆卡车,几个男人正往车上搬东西。

  田想,大半夜拉货,说不定有问题。

  田试探着喊了声:“小偷!”果然,那几个搬东西的人立刻停手,鬼鬼祟祟东张西望。

  田心里有数了,扯开嗓门大喊:“抓贼啊,有小偷!”

  几个男人吓得四下逃散,很快不见踪影。

  等他们跑远,田和同伙把半卡车的食品搬进自己车里,扬长而去。

  5个月后,田被抓。

  田说,那些副食品,他们没卖,都自己吃光了。他想不明白,自己拿的是小偷的东西,怎么也算盗窃?

  检察官说,田明知是贼赃,也知道这些货物是食品厂的,在赶走小偷后,却不归还失主,已经构成盗窃罪。

  田因涉嫌盗窃,被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继父讨要赡养费

  68岁的杨大伯把继女告上法庭,要求继女赡养自己。

  杨大伯,桐庐人,17年前离婚后,娶了比自己小13岁的吴女士。

  吴是寡妇,带着和前夫生的两个女儿嫁过来,两个女儿当时一个9岁,一个7岁,后来吴和杨又生了一个女儿,全家5口住在一起。

  2003年,大女儿说要结婚,杨大伯四处借钱,盖了两间房子,总面积100平方米。

  大女儿住进了两间新房,杨大伯带着老婆和另外两个女儿住在老房子里。

  几年后,二女儿也出嫁了。

  杨大伯年纪渐大,干不动活,没了生活来源,小女儿还要读书,于是找到大女儿,向她要生活费。

  杨大伯说,大女儿住在两间新房子里那么多年,他没问她要过钱,后来大女儿把其中一间房子出租,收租金,他是知道的,但也没向她拿钱,现在是女儿赡养老人的时候了。

  大女儿不肯,说,母亲她是愿意养的,杨不是她的亲爸爸,她对继父没有赡养义务。

  桐庐法院开庭审理,法官认为大女儿到杨家时只有9岁,和杨大伯共同生活,双方存在抚养教育事实,判决大女儿有赡养杨大伯的义务,每个月要给杨大伯一笔赡养费。

  悬赏通告

  2008年4月开始,萧山开发区一家服装公司出了怪事,做好的成衣经常被人剪破,两个月下来,共有120件衣服被剪破,公司损失很大。

  老板在厂区和员工宿舍里张贴悬赏通告,通告上写:“悬赏举报,谁举报或者抓获破坏者,奖励人民币5000元。”

  几天后,老板接到公司包箱组组长武某的电话,武说,他发现破坏者了。

  根据武提供的线索,老板当场抓到一个正在剪衣服的女工。

  老板很高兴,把这个女工送到派出所,又专门给武开了个庆功会,表彰他抓贼有功,为公司做了贡献。

  庆功会开完了,公司承诺的5000元奖金却没了下文。武左等右等,还不断暗示老板,老板没理。

  四个月后,武没等来奖金,却接到了公司的解雇信,理由是金融危机,订单减少,公司要减员。

  武把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支付5000元奖金。

  公司辩称,当时贴的悬赏通告没有盖公司的公章,不是有效文件,没有法律效力。

  法官调解,公司说,剪衣服的女工是武某的组员,武作为组长,管好组员本来就是武的职责。因为武没有尽管理责任,5000元奖金被扣掉了。

  武不肯妥协,强调公司必须要兑现对员工的承诺。

  经调解,公司同意支付奖金,但要扣掉武管理失职的罚款,武同意。

  最后,公司当庭拿出3000元,交给武。

  出来了我请你吃顿饭

  2008年5月14日,萧山一家饭店的陈老板手机接到一条短信:速给我40万,否则把你和马××的激情视频交给你老婆、儿子。落款:莫经理。

  马××是陈老板的情人。

  陈老板看到发短信的手机号码很陌生,没有放在心上,也没有回短信。一小时后,陈又收到“莫经理”的短信,催他给钱,还附上了银行卡号。

  陈还是没理会,“莫经理”似乎不耐烦了,多次给陈老板发短信,内容一样,都是催他汇钱,还反复强调,不给钱就公布激情视频。

  陈老板报警。

  几天后,“莫经理”又给陈老板发来短信,说知道陈有困难,可以打个对折,给20万,否则公布激情视频。

  陈老板配合警方,把“莫经理”抓获。

  看到“莫经理”,陈老板大吃一惊,这不是自己情人的妹夫吗?

  警方查实,“莫经理”姓王,有尿毒症,做过换肾手术,一年需要2万元的后续治疗费,家里的钱花光了,王拿不出钱买药,于是想到老婆姐姐的“亲密”朋友陈老板——陈老板开凌志车,肯定有钱。

  王交代,他手上并没有陈老板的激情视频,只是想碰碰运气,说不定能搞到钱。

  王被警方带走时,陈老板很唏嘘,拉着王的手叹气:“你需要钱为什么不直接跟我拿呢?知道你困难,我一定会给的……以后出来了,我请你吃顿饭……”

  王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提起公诉。

  法官择期宣判。

  一天吃两顿

  潘和王是夫妻,30多岁,都是贵州人,在杭州打工。

  2008年8月,潘夫妻衣着光鲜回老家,四处宣传在外面打工很赚钱。家乡父老很羡慕,纷纷找到潘,请他帮忙把孩子带到杭州去发财。

  潘一口答应,说孩子们到了杭州包吃包住,直到找到工作。

  潘夫妻带了两个老家的小姑娘回杭州,一个15岁,一个17岁。他把两个小姑娘安置在萧山的租住房。

  潘和王每天给她们吃两顿饭,每顿只能吃半碗。潘对小姑娘说,找不到工作,叔没钱了,一家人就快饿死了,要挣钱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卖处”。

  两个小姑娘犹豫不决。

  潘和老婆装可怜,再三求两个小姑娘发发慈悲,救救全家。

  看到小姑娘有点动摇,潘和老婆每天晚上带着她们在街上、棋牌室乱逛,找“买家”。

  2008年8月15日,王把其中一个小姑娘带到棋牌室交给一个男人,小姑娘拼命挣扎跑出来,报警。潘和王被抓。

  萧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官认定,潘和王构成引诱卖淫罪,两人各被判刑2年。

  制图 韩笑 特别感谢通讯员 余检 萧法 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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