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再获全国
综治优秀市称号
本报讯(记者李锐 通讯员黄丽琴)昨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在京召开,武汉荣获“2005至2008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称号。这是我市连续第二次获此殊荣。
据悉,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是综治领域最高奖项,由中央综治委、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每4年评选一次。评选内容包括公众安全感、平安创建、严打整治、防控体系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等多项硬性指标。
全国表彰大会后,省市相继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下步综治工作。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杨松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提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不断开创综治工作新局面。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综治委主任胡绪鹍在武汉分会场讲话,要求大力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为“两型社会”建设提供良好治安环境。
市政协副主席李传德,市法院院长张河洁参加武汉分会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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