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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网上办事大厅启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9日05:01  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锐 通讯员周喻 虞明子 甘良君)今日起,由公安部统一制作的消防网上办事大厅平台正式启用。单位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等事项,均可登录http://59.175.218.82/xfbeian/webpage/default.aspx或湖北消防信息网(www.hbfire.com)点击“消防办事大厅”进入平台。

  新《消防法》本月1日施行后,除建筑总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建筑总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等项目,仍需消防部门进行工程设计审核及验收外,大约2/3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实行备案抽查制。

  工程建设单位在填报“网上备案”相关信息后,将得到一个备案号码,可于30个工作日内查询结果。

  如果该项目被抽中需要进行审核,则单位须备齐材料到消防部门办理。如果没有被抽中,则该程序自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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