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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重要法规提交审议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9日05:58  深圳商报

  【本报讯】(记者 周 森)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昨日下午召开。《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草案修改稿)等一批重要法规提交审议,并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报告等。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浦指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会议由刘玉浦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华楠,副主任邱玫、周光明、许德森、陈治华、及聚声,秘书长袁庆文出席会议。副市长卓钦锐列席会议。

  10项重要法规提交本次常委会议审议,分别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草案修改稿),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草案修改稿),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稿),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关于修改《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草案修改稿),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修订草案修改建议稿),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建议稿),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草案),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的决定(草案),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的决定(草案)。会议听取了相关说明,从19日开始审议。

  本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题是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司法局作了报告。刘玉浦指出,在当前经济与社会转型时期,影响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经常发生。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对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当前对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方针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要求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过努力,近年来我市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特别是创造的“大调解”模式对于化解矛盾,减少不和谐因素发挥了积极作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市人民检察院向会议报告了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刘玉浦指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侵权行为,是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极大破坏,严重损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危害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是一项事关国家机关形象、社会和谐稳定和民生福利的重要举措,党和国家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大力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严厉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推动我市反渎职侵权工作取得了较好发展。同时,我市反渎职侵权工作仍然面临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要通过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的报告,切实推进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与促进全市的反渎职侵权工作。

  本次会议还将审议关于深圳市属国有企业2008年度国有资产收益决算和2009年度国有资产收益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等项目投资计划的报告;以及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提交的有关人事任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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