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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枪支 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9日06:02  台海网

  台海网5月1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汪长福 通讯员 庄志刚)一名男子将父亲留下的火药枪,以及他人的127包烟丝藏于家中。昨日,诏安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和非法经营罪,对嫌犯张某金提起公诉。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金系诏安红星乡人,在家务农。2009年3月18日上午,接到线报的民警前往张某金家中,在其二楼的卧室里,发现两支火药枪和127包没有合法手续的烟丝。据张某金交代,这两支火药枪是其父亲留给他的。经漳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其中一支是以火药为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的自制火药枪,具有致伤力,被认定为枪支。

  此外,在3月13日晚11时许,云霄县和平乡的张某林云霄县火田镇的方某德,分别用农用车载127包烟丝到张某金家,并付给他钱,让其将烟丝藏在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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