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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十一”后可联游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9日06:38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郑东红】今年10月1日后,持入台证将能以过境方式在港澳停留数日。本市同时具有香港、澳门及台湾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人士认为,这将为游客带来更多选择,目前已有旅行社计划推港澳台联游线路。

  目前,《<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先后在香港和澳门签署。根据协议文本,允许经营赴台旅游的内地旅行社,组织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旅游签注(签注字头为L)的游客,在行程中以过境方式入境停留港澳。对于“过境停留”的时间,去程或回程每程最多留香港7天,若来回程皆由香港转机,即可逗留14天,澳门也有望同香港一致。业内人士认为,新措施旨在方便旅行社推出“一程多站”式旅游产品,便于旅行社多样化设计产品。

  一张通行证或一次往返就可同时游玩香港、澳门及台湾,对游客还是很有吸引力的。据天津康辉旅行社樊进国副总经理介绍,目前天津的台湾游旅游团六、七成以上都是通过香港转机赴台湾,采取的虽同属过境形式,但此前按要求不能够在香港长时间停留,旅行团只是纯粹意义上的“路过”。现在将港澳台线路“打包”,便于旅行社设计推出相关港澳台联游产品。由于港澳台三地联游行程太长,所以旅行社比较倾向于两地联游,例如十天游,其中在香港待三四天,七天在台湾,让游客有更多选择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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