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秀华
□通讯员盛苏关在峰
本报微山5月18日热线消息 儿子无证开车交通肇事后驾车逃逸,父亲舐犊心切之下竟然替儿子顶罪,结果父子双双触犯刑法获刑。近日,微山法院一审以被告人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王父犯包庇罪,判处管制一年。
据介绍,3月17日,家住微山县的王某无证驾驶无牌证白色桑塔纳轿车,行驶至一路口时,将横过公路的郑某撞倒在地,造成郑某创伤性休克及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王某肇事后驾车逃回家中,将肇事经过告诉了父亲王某某,王父护子心切,提议顶替儿子去投案。3月18日凌晨,王父到微山县公安局投案,供述自己驾驶白色桑塔纳轿车肇事及逃逸的事实。
王某见其父为自己顶罪,心里感到不安,当得知撞死的是自己的初中同学时,更是极度难过和悔恨,当日上午11时许,王某主动到微山县公安局投案自首,供述了事实真相。案发后,王某家人赔偿受害方25万余元经济损失,得到被害方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王某具有投案自首的情节且已对被害人的家人进行了经济赔偿,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某明知其子系犯罪的人,而做假证予以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遂依法对父子二人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