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5月18日讯18日,青岛市建委建管局发布处理通报,41个未按规定上报应发工资信息和未通过“爱心工资卡”发放工资的工程项目被通报,所涉及企业及项目经理分别被扣除管理考核分数5分、20分。
据了解,为了确保农民工准时领到工资,2008年以来,青岛市在建筑行业推行了“ 爱心工资卡”和“ 阳光信息卡”,由银行代发工资。近期,青岛市建委建管局对全市的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41个工程项目未按规定上报3月份应发工资信息和未通过“爱心工资卡”发放农民工工资,对所涉及的企业及项目经理,市建委建管局做出扣除管理考核分数 10分、20分的处罚。
记者在通报上看到,未按要求上报3月份应发工资信息和未通过“爱心工资卡”发放农民工工资的41个工程项目,市内四区有13个,崂山区7个,黄岛区19个,即墨2个,其中有保利百合花园一期;锦绣华城一期一标段工程;联城花园工程二标段;绿城理想之城安置用房C 区块六标段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