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张 焜
□通讯员韩启龙贺超
陈士海
本报潍坊5月18日讯临朐某村村民刘某看到同样经营生猪生意的邻居李某生意很好就产生妒意,雇人敲诈李某的客户以断其财路。18日,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刘某和他雇的帮手都被抓获,其中两人已被批捕。
2008年 12月底的一天下午,来自沂水县的老王拉着一车刚收购来的肥猪,行至临朐辛寨某村时,突然被一辆面包车拦住去路。从车上下来五六名青年,以他购买的猪没有经过检疫,要把他的猪送到检疫部门罚款为名,要走现金1万余元,事后老王越想越不对,就报了案。
办案民警经调查了解,案发当天,有一辆蓝色面包车一直停在卖给老王猪的李某的店铺对面的加油站内,车上有四名男子,于下午4点多突然驾车离去。在此期间,为了争老王这位大客户,曾与李某打过架的李某的同行刘某,多次注意老王收猪装车的情况,并不断给他人打电话。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办案民警通过调查同时发现,同镇的两名青年案发当天在现场出现过,并与刘某频繁联系,案发后却不知去向。经老王对照片的辨认,两青年正是犯罪嫌疑人。办案民警随后将两人抓获。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批捕,其他涉案人员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