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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答应给钱没定期限赖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9日06:48  大众网-齐鲁晚报

  拖了两年被前妻告上法庭败诉

  □ 记者张焜

  本报潍坊5月18日讯 王女士与前夫协议离婚时约定,前夫支付3万元给她,而离婚后前夫一直没有履行协议,由于协议中并未约定付款期限,王女士将前夫告上法庭。近日,王女士的前夫被判支付协议约定金额3万元。

  2007年,王女士与前夫孙先生协议离婚,当时约定孙先生支付给她3万元,2009年,王女士称协议签订后,孙先生一直没有履行付款义务,遂将其告上法院。

  法院认为,双方虽没有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孙先生何时支付3万元,但双方均应按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孙先生未按约定及时支付房款,致成纠纷,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遂判决孙先生在判决后10日内支付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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