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临沂5月18日热线消息 一男子带女子住宾馆,结果让女友撞见。该男子竟迁怒宾馆的服务员,并砸坏宾馆的物品。近日,该男子余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兰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余某是临沂市兰山区人,经营着一家公司,长期在兰山区一宾馆有包房。2月23日晚,余某将刚认识的一名女子带到该宾馆,车就停在宾馆门前,恰巧余某的女朋友张某及其妹妹开车经过此处,知道余某在宾馆,便上宾馆找余某。余某因为房内有女子,与女朋友见面不好解释,就不开门并打电话给宾馆的前台服务员,让服务员劝张某离开,自己好脱身。
结果张某得知房内有女子后就是不走,反而搬了个凳子坐在门前,余某见不能脱身,就冲出房间,对服务员大吵大闹,并砸坏宾馆楼道内的电话、热水壶以及前台的电脑等物品,经鉴定,物品损失价值共计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