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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厕所内持刀抢劫女青年 法院一审判刑6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9日07:0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郭红文 通讯员 张波)一名22岁的年轻小伙伺机在网吧内作案,竟然将网吧厕所作为了“案发地”,在厕所内持刀抢劫一名女青年6元钱,并欲对女青年实施强奸未能得逞,又用手机强拍对方裸照进行威胁。5月18日记者了解到,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和强奸罪对案犯判刑6年半,处罚金5000元。

  22岁的李刚刚是陕西韩城市人,2008年12月15日22时30分,他来到西安市雁塔区小烟庄小蚂蚁网吧银辉店厕所,持刀威逼正在上厕所的女青年姜某,抢走其身上现金6元钱,强行脱掉姜某上衣和裤子,欲对其实施强奸,后因厕所外有人敲门而未得逞。随后,李刚刚又用刀威胁姜某,用手机拍摄其裸照5张,以要将姜某的裸照在网上公布相要挟,不许姜某报警,并要求姜某次日携带400元钱和自己发生性关系。第二日晚,李刚刚再次到该网吧厕所准备作案时被现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刚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又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分别构成抢劫罪和强奸罪,其强奸罪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一审以抢劫罪和强奸罪对李刚刚判刑6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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