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冯建 见习记者 陈翔
早报讯 帮不知真名的“朋友”保管了半年东西,结果被判刑3年两个月。为什么?那东西是枪啊!
曾建军是四川人,1987年生,高中毕业后,他当了两年兵。去年年初,他来到奉化投奔老乡。
老乡介绍了一个人给曾建军,外号“雷达”。老乡说,这是个讲义气的汉子。曾建军和他合租一间屋。
“雷达”从不说自己真名叫啥,干什么。曾建军也不以为意,因为“雷达”对他挺好。
去年7月的一天,“雷达”交给曾建军一包东西。他说,自己要出去一趟,请曾建军帮忙保管几天:里面是3支自制手枪和一发自制子弹。
曾建军当过兵,枪,他不怕;这份义气,他觉得要讲。
这一等,等到今年1月。
曾建军付不起房租只好搬走。当然,他没忘带走那包东西。
曾建军住进小旅馆,30元一天的住宿费,他也负担不起了。
1月8日,旅馆老板偷偷进了曾建军的房间,结果翻出了枪和子弹。
警方找到了曾建军。“我知道藏枪不对,但我没拿出去犯事,也是犯罪吗?”曾建军说。
昨天上午庭审时,曾建军对非法持有枪支罪供认不讳。
曾建军不知道,此前“雷达”因涉嫌抢劫已被抓。当时,他明白犯的事藏不住才跑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