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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壳公司虚开发票13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9日07:22  河北青年报

  ■法人代表曾化名潜逃,在海南开办一家物流公司

  ■和同伙虚开发票获利30万元后,他分得约8万元

  ■潜逃期间,他不敢去公共场所,担心被人认出来

  本报讯(记者贾蓓)石市一家空壳公司为牟取暴利,在2004年的5个月内虚开1300余万增值税发票。案发后,公司法人代表潜逃三年后最终落入法网。

  今年4月23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市内近年来查处的最大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作出一审判决,年仅39岁的公司法人代表杨占秋被判处无期徒刑。

  物资公司虚开上千万发票

  公司法人代表案发后潜逃,后民警查到他逃到了海南省海口市。

  2004年12月10日,石市税务部门接到匿名举报电话,举报石家庄东方鑫龙物资经贸有限公司利用购买的假“海关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款,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查,该公司2004年6月注册登记并开业。在2004年7月至11月的5个月里,该公司取得21份深圳海关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款234.6万元,共对外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149份,发票总金额1380.24万元。

  石市国税局稽查局成立专案组调查,取得该公司造假的证据。联系公司法人代表杨占秋无果后,专案组将该案移交警方。公安机关对杨占秋进行网上通缉。

  2007年6月,民警警查到杨占秋潜逃至海南省海口市一家通物流中心,前去侦查时发现其中某物流公司的总经理正是化名潜逃的杨占秋,于是将其抓获。

  法人代表称自己获利8万元

  此人交待,公司共对外虚开的发票金额1300余万元,他和数名同伙收取了好处费30万元。

  “我不敢去公共场所,总是担心自己被认出来。”被捕后杨占秋说,在潜逃期间,他一直不敢给家人联系。

  杨占秋交待,他的公司共对外虚开发票100余份,开票金额1300余万元。他和数名同伙按票面金额的2.2%比率收取好处费30万元,每人分得约8万元。

  4月23日,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时认为,杨占秋及同伙在无经营资金、经营场地和经营人员的情况下,合谋以非法手段获取增值税进项抵扣发票,按照票面数量对外虚开,收取开票手续费。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杨占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0元。

  目前,此案大部分犯罪嫌疑人已被判刑,幕后策划者和联系人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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