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房屋漏水迟迟无人维修业主拒交物管费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9日07:47  华龙网-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董娟 实习生 谭柳民)由于拖欠物业管理费,家住高新区某小区的刘先生被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院。昨日,九龙坡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刘先生声称自己有拖欠物管费的理由。

  据刘先生称,自己是2003年入住该小区,“接房时,房屋就漏水,给物管公司提出要求整修,我还缴纳了整修费。”刘先生称,从2004年至今,每当下雨房屋就漏水,现在漏水的地方都发霉了。

  法庭上,物业公司负责人认为,刘先生必须补交2004年4月至2008年8月期间所拖欠的物业费六千多元及滞纳金两千多元。物业公司认为,维修房屋是开发商的责任,漏水与他们无关。昨日法官建议双方调解,但刘先生不愿意。案件将择日审理。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