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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佛昨起联控H1N1流感药械质量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9日08:04  南方日报

  不合格药械情况两个工作日内互相通告

  本报讯(记者/尹辅华通讯员/练凌东)从昨日起,广佛两地食品药品监督局将联合开展防控甲型H1N1流感药械质量安全专项行动。记者从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两地协商意见,对在本辖区内抽验发现的不合格防控流感药品、医械,原则上不超过两个工作日通知对方。

  市食药监局陈锋局长表示,此次专项行动,两地将首先做到互通抽检信息,对在本辖区内抽验发现的不合格防控流感药品、医械,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同时对专项行动期间每日检查情况,由专人负责于检查次日通报对方,并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实时通报。

  “如果广州的检查人员需要我们配合,我们会优先提供人员、食宿、交通、技术、取证等方面的便利和帮助,反之广州方面也会给予我们相关协助。”陈峰介绍说,在紧急情况下,确需开展越界追踪的,可根据《珠三角六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合作框架协议》适时启动两地案件协查联动机制。

  据了解,从昨日起,两地将检查各单位在生产、经营、使用防控甲型H1N1流感药械质量安全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中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渠道,加强对目录所列药品的抽验,确保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通过检查防止销售假劣药品、歪曲或虚假宣传药品功效等现象的发生,严防假冒伪劣产品危害人民群众健康。

  此外,在必要时适时开展两地防控流感药械质量安全的应急抽查、抽验,对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制定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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