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委会4月统计显示:服装鞋帽投诉升至第二位
本报讯(记者/杜舜通讯员/李红郭敏华)笔者从深圳市消委会了解到,2009年4月份,市区两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79宗,比上月769宗下降24.71%;结案635宗;为消费者挽回损失552850.86元,其中,因欺诈行为得到加倍2件,赔偿金额4300元;支持消费者起诉8宗。
根据深圳市消委会分类统计,4月份投诉问题按类别分:服务类占40.93%,家用电子电器类占30.92%,百货类占15.37%,房屋及装修建材占2.94%,家用机械类占2.42%。投诉问题按性质分类:质量问题占46.29%,营销合同问题占15.2%,安全问题占3.97%。
有关统计数据显示,4月份消费者投诉579宗,环比下降24.71%,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下降22.17%;家用机械类下降12.5%;百货类下降18.35%;房屋及装修建材下降54.05%;服务类下降30.7%。按投诉量排序,居前四位的单项商品和服务依次是:手机97宗、服装鞋帽39宗、通信服务35宗、互联网22宗。
投诉热点
手机投诉下降25.95%
4月份手机投诉97宗仍居首位,但比上月下降25.95%。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质量、售后服务、虚假广告和假冒伪劣方面。
服装鞋帽仍是投诉重点
据统计,今年从1—4月份服装鞋帽投诉都位居各类单项投诉前三位,本月39宗居单项投诉第二位,其中,服装投诉占48.72%、鞋类投诉占46.15%、其它用品占5.13%。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仍以商品质量差和售后服务不到位居多。虚假品质标识方面的投诉主要体现在:不如实介绍标注衣服成分、洗涤方法等信息;夸大商品的功效。例如,购买的内衣不具备销售商介绍的瘦身减肥效果和对人体所起的理疗作用,身体反而出现不适。
通信服务投诉同比上升
4月份通信服务投诉35宗同比有所上升,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收费不合理、乱扣费、资费不明。经营者擅自开通业务、未向消费者明示业务收费标准、终止服务仍继续扣费等不诚信经营行为是引发这类投诉的主要原因。二是信号不稳定,通话质量差;手机上网效果不理想;三是违反约定,不兑现承诺。例如,增设话费的使用期限;不按约定返还话费等。四是垃圾短信。
网络游戏成互联网投诉热点
4月互联网投诉22宗,其中,网络游戏14宗,比上月6宗大幅度增长,投诉的问题是:号码无故被封或丢失;密码被盗;对免费游戏项目扣取费用;违反约定,如参加充值活动赠送虚拟财产未兑现。网上购物4宗,环比下降50%,涉及的商品有手机、MP5电视机以及网上订票,反映的问题仍是:订购的商品货不对版并且存在质量问题;以翻新机出售;售后服务无保障;退票手续烦琐。此外,网络不稳定、网速慢、掉线卡线等方面的投诉4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