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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敢于打恶意诉讼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9日08:04  南方日报

  生益科技赢得漂亮!

  昨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广东环宇经贸律师事务所主任何培华对记者独家披露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益科技”)与世界覆铜板行业巨头美国埃索拉股份有限公司(IsolaUSACorporation,以下简称“埃索拉公司”)此次关于侵权诉讼案件的来龙去脉。何培华本身也是生益科技在此案中的中方代理律师。

  何培华开宗明义地指出,美国经济不景气,一些企业经营困难,埃索拉欲逼迫生益科技就范,以提高其自身的市场占有率,通过这样的方式自救,过去行得通,现在不奏效了。

  他认为,此案最大的启发就在于,要敢于打恶意诉讼的官司,即便对手强大如埃索拉。

  打还是不打?

  2008年9月某日,何培华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作为生益科技的法律顾问,接到了客户的通报,大致内容为:全美排名第三的覆铜板行业制造商埃索拉公司把生益科技在内的多家企业推向被告席,并已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请了337调查。

  从案件申请到受理,有3—4天时间,留给生益科技思考的空间并不多。这场官司打还是不打?怎么打?

  紧接着,美国的二三十家律师事务所闻风而动,先后给生益科技致函,希望可以代理这个官司。何培华说,这场官司在美国打,一定是选择美国的律师事务所,环宇这方主要负责对诉讼的协助调查。

  生益科技在选择美方律师事务所时也是慎之又慎。后来,在多方的权衡下,综合国家商务部的意见,生益科技最终选定了一位曾在ITC工作过,并在中国企业应诉337调查案中有丰富经验的美国律师承接此案。

  官司怎么打?

  在ITC受理了案件之后,生益科技通过研究起诉状发现,官司的焦点在于埃索拉所声称的侵犯专利。

  那么,专利是否有效?又是否构成侵权?

  在进一步的调查研究后发现,埃索拉所指明的两项涉嫌侵权专利产品,其中一个生益科技早已不做,另外一个根本没出口去美国。

  连美国的门都没进,谈何侵权?何培华指出,337调查案基于的一个基本事实就是,对美国的产品构成了侵权,如果排除有客户拿样本过去,但未在市场上进行销售,埃索拉的诉讼前提都不成立。

  生益科技方面又做了全面的调查研究,认为是事实清楚的,生益科技根本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而埃索拉的诉讼也并非是“孤案”,东莞企业遭337调查在2007年就有据可查,当时,东芝对17家DVD厂商提起诉讼,其中14家中国公司中东莞就卷入3家。就在去年,美国FaroukSystems公司亦指控5家企业在美生产和销售的吹风机侵犯了其注册商标,要求动用337调查,其中东莞涉案企业两家。

  知情人士透露,由于应诉费用过高,企业方面对此种情况也多难于应付,一般都会选择庭外和解。

  不过,覆铜板生产世界排名第五的生益科技决定全面反击。

  高成本的胜利

  埃索拉方面并非没有意识到起诉的漏洞。何培华透露,该公司中途竟然撤回一项诉讼请求,更换了另外一项对生益科技的指控。这表明,起码埃索拉对整个事件是事实不清的。

  “因为中国企业在打这类官司时胜算极少。”何培华说,据统计,337调查案件被告胜诉率甚至不到10%。

  与此同时,另外几家企业原本想和生益科技捆绑一起应诉,不过生益科技基于以下两点考虑,还是决定和埃索拉“单干”。一是联合诉讼,企业间的信息肯定要相互披露,这对生益科技自主研发的技术是有风险的;二是生益科技董事会一致认为,作为上市公司,完全有能力应对这场官司。

  然而,随着其他几家企业纷纷被“绥靖”,加之诉讼费用确实太高,生益科技也有过和解的念头,不过,董事会还是表现出了难得的坚持与不妥协。埃索拉也未曾想到会遇到这样强劲的对手,这样一反中国企业常态的做法和无以辩驳的事实,逼得埃索拉最终主动撤诉。

  于是,该案件在美国东部时间5月11日,正式被ITC终裁决定同意撤诉,不再复审。

  何培华说,虽然案件已经宣告结束,但初步估算,生益科技为了应诉该案件,花费在200万至400万美金之间。以这么大的成本去打这样一个官司,生益科技董事会依然认为,自主品牌的专利和科技研发一定要坚持,而且绝不能坐以待毙,必须积极应诉。本报记者彭子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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