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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网上消防办事大厅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9日08:29  长江商报

  网上消防备案一分钟

  建设工程办理消防备案不用专门到消防部门了。昨日,我省启动网上消防办事大厅(www.hbfire.com),需要向消防备案的工程建设方可坐在家里,通过网络直接操作,一次备案只需1分多钟,消防手续办理进一步简化。

  坐在家里可网上消防备案

  昨日,20余名建设工程相关负责人到武汉市消防局学习如何通过网上备案。通过消防工作人员演示,记者看到,在网上消防办事大厅首页,上面有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项目,左侧的“网上备案”分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市民可按提示进行填写。备案提交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备案号和一个验证码。

  消防工作人员介绍,建设工程网上备案时,系统会提示备案人从1到100个数字选择抽查号,消防部门将根据这种随机选择的号码决定是否对该工程进行抽查审核,工程建设方当场可知道是否被抽中。审核结果可在30个工作日后通过备案号和验证码上网查询。

  现场参加学习的某建设工程负责人张女士称,以往到消防部门交审核材料,有时因材料未带齐全,要跑好几次,浪费时间和精力,网上消防备案的方式不仅节约了时间,而且更便民、利民。

  抽查不合格最高可罚30万

  湖北公安消防总队建审处副处长冯明静介绍,网上备案抽查的方式源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消防法》规定:除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需要消防审核外,一般建设工程只需向消防部门备案。

  “审核变抽查,会不会存在隐患?”冯明静解释,消防部门对一般建设工程不进行审核,但建设工程者仍需向消防部门进行备案,由消防部门进行抽查, 不同的建设项目被抽中的几率也不同,一般在20%—90%。新《消防法》加大了处罚力度,最高可被罚款30万元,并要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有的建设工程单位可能会因此而“死亡”。

  本报记者 李海夫

  通讯员 消宣

  特别提示

  消防部门建议,由于网上消防办事大厅刚刚启用,不熟悉操作的建设工程方最好到汉口火车站对面的武汉市公安局办证大厅消防受理窗口,请消防工作人员帮忙进行备案。

  查询电话:027—85397443。

  ◇相关链接

  6种建设工程需备案抽查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1)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小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八千平方米小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一千五百平方米或总面积大于三千平方米小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建筑总面积大于四千平方米的地下人员密集场所。

  2.建筑高度大于二十四米小于五十米或单体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小于四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建有一类高层居住建筑的住宅建筑群。

  3.中小型发电厂,地下或二百二十千伏非枢纽变电站。

  4.高层工业建筑,洁净厂房,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或单体建筑面积大于五千平方米的丙类厂房、库房。

  5.总容积大于一千立方米的丙类液体储罐区,总容积大于一万立方米的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

  6.列入本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建设工程计划的建设工程。武汉市各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负责辖区其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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