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罗义 见习记者 吴泽华)家住天河机场附近的吴先生昨日致电本报表示,因为疏忽,他错将2000元现金存入了他人银行卡中,不知道应该如何才能将损失追回。“我们是做小本生意的,存点钱不容易。”
吴先生介绍,去年年底,他捡到一张被人遗弃的银行卡,并将此卡带回家。巧的是,这张卡和他父亲的银行卡,外观一模一样。今年5月6日,其父错将这张卡当成自己的银行卡,在汉口新华下路一家银行,存入了2000元现金,拿到凭条时才发现客户名不对,2000元全都存进了别人的银行卡中。事后,吴先生多次与该银行交涉,希望依据当时的录像,追回错存的钱,但银行告知他没有这项权利,而卡主手机已停机,无法取得联系。随后吴先生又想到派出所报案,但因不符合立案标准,派出所不予受理。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律师王亚军认为,这2000元属于卡主的不当得利,吴先生的父亲可以要求卡主退还。在该事件中,银行只是业务的办理者,不负责对持卡人进行实质性审查,没有过错。吴先生想要追回这2000元,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获取卡主信息,与之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