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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过期变质食品将被召回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9日08:35  长江商报

  武汉工商昨起开始宣传《食品安全法》

  本报讯(记者 孙厚光 通讯员 叶逢春)过期食品将被召回;出现变质食品或过期食品,消费者可向经营者和生产者要求10倍索赔。昨日,武汉市工商部门开始宣传将于6月1日起执行的新《食品安全法》。

  昨日,江夏区工商部门在武商量贩庙山店主办《食品安全法》知识普及活动。汤逊湖工商所所长范冬生说,大型超市是市民选购食品的主要场所,因此将以此类场所作为宣传的重点。

  “难点还是在集贸市场和流动小贩。”江夏区山坡工商所负责人介绍,下一步他们将在各类集贸市场宣传新版《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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