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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最好当次领取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9日10:03  沈阳网-沈阳晚报

  

  领取失业金期限最长24个月

  答: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及其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及其本人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及其以上的,其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60元。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及其本人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其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490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每人每月医疗门诊费10元,随失业保险金一并发放,以后不再单独报销医疗门诊费。有关失业人员住院医疗补助金的申领办法,仍按原规定执行。

  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可累计

  王先生询问:我之前在一家企业工作,缴纳了6个月失业保险,之后又在另一家企业工作,至今缴纳7个月失业保险,现在单位和我解除了合同,询问能否领到失业金?

  答: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所以可以领到失业金。12333建议,当次失业的时候就去领取失业金。那么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关系、档案以及缴费记录都将存放在省就业局,便于以后查找、转移。如果未领取完又就业了,则领取时限予以保留。等再就业失业再次领取失业金时和前次未领取的合并计算。如果下一个单位跟原单位在同一统筹区域内,则由经办机构直接发放失业金。如果不在同一统筹地区,则需要原经办机构核定上次剩余的待遇并办理转移。并在新单位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本报记者 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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