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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俩”都说对方是主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9日10:03  沈阳网-沈阳晚报

  

  时间:2009年5月18日

  地点: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类型:抢劫杀人

  庭审焦点:谁是主谋

  “大哥,你认识有钱人不,咱俩弄点钱花啊!”2008年10月的一天,家住辽宁桓仁满族自治县的陈阳和吉林长春的王顺勇喝着闷酒,盘算着如何“发财”。此时,王顺勇想到一个搞建筑的汪经理,于是就开始了他们疯狂的抢劫杀人计划。

  计划:租房蓄谋杀人抢劫

  2008年10月30日,王顺勇事先在和平区一小区里租下了一处房子,买来了胶带、绳子、锤子等作案工具后,就约汪经理到“临时办公地点”签合同,汪经理如约来到日租房楼下,让陪同的女朋友张某在车内等候。刚进屋,王顺勇就将其扑倒在床上,用手猛掐汪的脖子,并叫陈阳帮忙按住汪的手脚,看汪经理一直叫喊挣扎,王顺勇凶残地用铁锤狠砸汪经理的头部数下,又用棉被把奄奄一息的汪某活活闷死。随后,二人又决定把等在楼下的汪某女朋友一并杀死灭口。王顺勇把张某骗至出租房内,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缠住张某的口鼻,造成其机械性窒息死亡。王、陈二人抢走了死者的两部手机、三千多元钱和数张银行卡。

  逃跑:两人一路弃尸烧车

  事后公安机关检验尸体得出结论,汪某系重物猛击头部造成死者颅骨骨折,颅内出血死亡。

  王、陈二人把两名死者装在编织袋里,在晚上把尸体抬至汪经理的别克轿车里。两人驾车先到浑河附近把作案工具扔到河里,又在昌图县附近把尸体抛到一农家的玉米秸秆垛旁,并用秸秆掩盖。

  本打算到了长春把别克车卖掉,但由于车辆没有手续,“不易出手”、“容易出事”,所以二人决定把车烧了。而后,两人跑到河北藏匿起来,直至被警方抓获。

  庭审:当庭翻供互相指认

  法庭上,两被告人当场翻供,互相指认对方是主谋。陈阳说:“我没有直接参与杀害两位死者,也不认识他们,我只是帮助按住死者和运尸。王顺勇也只给了我一部手机,那三千多元钱我也没拿。”但王顺勇却说:“我一切都是听他的,作案工具是陈阳买的,也是他先动手的,我只是帮他,这事也是他先提议的,让我帮他找个有钱人,抢点钱花。”

  两被告人的供述前后矛盾,但经出租房主指认,当时来租房的是王顺勇,日杂商店的孙某也认出是他买的绳子、胶带等犯罪物品,那把锤子也是王顺勇打工时用过的。

  年仅23岁的陈阳,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一直痛哭,他说:“我没有父母,和哥哥、嫂子相依为命,恳请法官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他的嫂子也在庭上失声痛哭。本案没有当庭宣判。本报记者 高薇

  实习生 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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