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沈春梅 通讯员 许波
今报郑州讯 劫匪深夜乘车预谋抢劫,结果的哥奋力反抗,夺下匕首并刺伤其大腿,劫匪逃跑途中体力不支无奈之下投案自首。昨天,郑州巩义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王爱明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2月17日凌晨零时许,王爱明在郑州搭乘司机方师傅的出租车,前往巩义市芝田镇。途中,王爱明突然持刀抢劫了方师傅数十元现金和手机,随后,方师傅奋力夺下王爱明手中的尖刀,刺伤王爱明的大腿。受伤的王爱明下车逃跑。
据王爱明回忆,因为他的大腿流血不止,逃跑途中体力不支,只好先让人拨打了110电话报案,然后又打了120急救电话。随后,120急救车赶到现场,在急救车上,王爱明让司机将其送到公安机关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