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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县官”要过“法律关”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9日10:13  云南网

  昨日(18日)上午,2009年新提拔的3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在市委会议室接受了法律知识考试,这是我市首次针对拟任县处级干部法律知识集中进行的公开考试。

  昨日的考试采取闭卷考的方式,考试范围主要为宪法、依法治国方略的实践、依法行政法律知识简述及涉及依法行政的法律范围四个部分。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电子政务网上公布。成绩在60分以上的为合格,拟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可获得《昆明市合格证书》。

  据了解,本次考试是我市首次针对拟任县处级干部法律知识进行的集中公开考试。今后,公务员由正科提拔为副县级、副县级提拔为正县级的领导干部都要参加考试,并取得《昆明市拟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证书》。未取得合格证提拔的,应在提拔1年内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并获得证书。经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则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

  “这是提升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举措。”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曾令衡介绍,通过法律知识考试考察我市领导干部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对于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造就一支学法、知法、懂法,有较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干部队伍,将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主流声音

  不知法者莫为官

  有人把21世纪称为“认证”时代,因为越来越多的这样证那样证,出现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这些本本很多并不像事前强调的那样重要,有些甚至只是一种徒有虚名的形式。但是,有一个“证”,一定不是可有可无的,而且分量不轻,因为它可以影响到我们对官员素质的评判,这就是《昆明市拟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证书》。

  领导干部所担任的责任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不能设想,把一个法盲推上领导岗位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将会有怎样的危害。然而,在现实中恰恰不乏这样的例子。有数据为证:据权威部门统计,2003年至2006年,全国共查处县处级职务犯罪10431人。县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高发已经成为职务犯罪的一大特点。有些落马官员在其忏悔书中都不约而同地写到:“我走到这一步,都是因为放松了学习,没有学好法律。”尽管我们可以看出这是他们推脱罪责的一种借口,但这也提醒了我们,如果在任前必须过学法懂法这道关,那么他还能蒙混过关,窃取官位吗?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我们正在建设一个逐步走向健全的法治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用法律规范每一个人的行为,用法律管理和促进社会的公正和有序,是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懂得的道理,何况是手握重权的各级领导干部。一本《昆明市拟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证书》,既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更是推动党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有效举措,使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得以提高,形成自觉学法用法、依法用权、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从而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领广大干部群众一起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但需要强调的是,过了书面考试的“法律关”,还只是学法用法的第一步,领导干部在具体的工作实际中,能够依法执政、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才是真正的能力和水平,人民群众更希望他们在这个考试过程中考得高分。

  杜托(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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