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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破产燃气初装费“消失” 通天然气还得再交钱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9日10:23  东方今报

  □记者 刘长征/文 沈翔/图

  今报郑州讯 虽然买房时交过燃气初装费,可五六年来却要用液化气做饭;现在可以接通天然气了,却被要求再交一次燃气初装费,郑州启明村小区的住户想不通:第一次交的燃气初装费哪儿去了?

  现状五六年一直用液化气做饭

  昨日上午11:30,家住郑州市高新区启明村小区的高女士正在厨房里做饭。虽然墙上装着燃气表,可火源却来自墙角的液化气罐。“五六年都没通过气了。”高女士说,去年11月,小区业主委员会说要帮大家安装天然气,要求每户交3660元燃气初装费。她家交了钱,可一直没见动工。“没动工是因为钱一直没收齐。”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李春芳说。目前,业委会已收了240户的费用,还有大约100户没交钱。

  矛盾 想用天然气要交“二茬钱”

  “我们不交钱是因为交过钱了,购房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昨天上午,启明村小区业主范女士给记者出示了买房时的合同和发票。范女士1999年买下启明村小区的一套房子,购房合同里写明,确实由开发商“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代收了3800元的燃气初装费。

  范女士说,2002年小区通过燃气,但用了一两年就停了。在此期间,小区原来的开发公司倒闭了,小区由高新区管委会房管局接管。“我们已交过一次钱了,为什么还要再交?我们交的钱哪儿去了?”老业主们不愿交钱。后来买房的新业主没有交过燃气初装费,不少人很痛快地交了钱。

  为了让小区早点儿通天然气,从去年11月到现在,李春芳多次和燃气安装部门沟通,协商后决定先给交过钱的住户通天然气,没交钱的住户不通。

  症结 开发商“私藏”初装费

  “开发公司代收的燃气初装费没有交给燃气公司。”昨天下午,郑州高新区管委会房管局负责人王彬告诉记者。他说,“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当年确实代收了一部分住户的燃气初装费,但该公司把这笔资金和公司账目混在一起。2002年该公司宣布破产,资产清查时,发现该公司资不抵债。

  记者从郑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启明村小区业主2002年使用的是煤制燃气。2004年统一置换天然气,但启明村小区并没有参与。按相关规定,启明村小区想安装天然气,就必须交初装费3660元。

  说法 开发商破产 钱难追回

  王彬很遗憾地告诉记者,这些住户“消失”的燃气初装费金额并不算多,但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他们也不敢用其他纳税人的钱来替这些住户“埋单”。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少春认为,如果启明村小区原来的开发商破产后,由其他公司重组,那么公司的债务和责任应该由后继公司承担;如果该公司破产后完全“消失”,那么范女士等人的燃气初装费也将随之“消失”。目前看来,他们交的钱很难再追回。

  按照2007年9月郑州市下发的最新通知,规定2007年10月1日后,新建小区燃气初装费纳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开发商在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必须缴纳,这就避免了开发商代收燃气初装费后“私藏腰包”的情况。

  线索提供 商都网《民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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