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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遗留违建处理决定提交三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9日11:17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蔡志军实习生常青报道昨天,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开幕。此次会议将首次审议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法规,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等。社会广泛关注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进入三审。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浦主持了昨天下午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华楠,副主任邱玫、周光明、许德森、陈治华、及聚声,秘书长袁庆文出席会议。副市长卓钦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邓基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新潮等列席会议。

  此次会议的议程主要有16项。《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关于修改的《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等将在本次会议审议后付表决。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报告是本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题。刘玉浦指出,在当前经济与社会转型时期,影响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经常发生。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对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当前对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方针政策,具有重要意义。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要求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过努力,近年来我市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特别是创造的“大调解”模式对于化解矛盾,减少不和谐因素发挥了积极作用。他强调,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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