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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再审申请应在5日内受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9日11:27  深圳晚报

  新华社消息 最高人民法院18日公布的《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了,申请再审人提出的再审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受理。

  这个司法解释规定,申请再审人提出的再审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受理并向申请再审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及送达地址确认书。再审申请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再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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